50种重大疾病

1、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OMO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7)无转移的以下恶性肿瘤:肾癌、子宫颈癌、甲状腺癌、子宫体癌、乳腺癌、前列腺癌、膀胱癌。

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

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3、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4、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下列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1)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

(2)心导管球囊扩张术

(3)激光射频技术

(4)腔镜手术

(5)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7、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肝性脑病;

(3)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8、良性脑肿瘤

指脑的良性肿瘤,已经引起颅内压增高,临床表现为视神经乳头水肿、精神症状、癫痫及运动感觉障碍等,并危及生命。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实际实施了开颅进行的脑肿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术;

(2)实际实施了对脑肿瘤进行的放射治疗。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9、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指因慢性肝脏疾病导致肝功能衰竭。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持续性黄疸;

(2)腹水;

(3)肝性脑病;

(4)充血性脾肿大伴脾功能亢进或食管胃底静脉曲张。

因酗酒或药物滥用导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围内。

10、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指因患脑炎或脑膜炎导致的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11、暴发性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导致肝脏弥漫性坏死合并急性肝功能衰竭,诊断必须符合所有下列条件:

(1)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2)弥漫性的肝小叶整体坏死,坏死区仅残留葵陷的小叶支架结构;

(3)肝功能急速恶化;

(4)进行性严重黄疸。

12、细菌性脑膜炎

指因细菌性感染导致覆盖脑和脊髓的脑脊膜炎症并已造成永久性神经损伤,其诊断必须经专科医师确认。

确诊天后,仍遗留下列两种或两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四项或四项以上。

13、瘫痪

指因疾病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14、心脏瓣膜手术

指为治疗心脏瓣膜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脏瓣膜置换或修复的手术。

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6、脑炎

指因病毒感染导致脑组织(大脑、小脑或脑干)的严重炎症并引起明显的神经系统损害,会员完全和永久性的无能力独立完成六项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四项或四项以上,其诊断须经神经专科医师确认。

17、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18、重要器官移植手术

指已接受人与人之间的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任何一个器官的移植手术,会员必须是移植器官的接受者。任何其他器官、组织或细胞的移植除外。

必须提供医学检查报告以证明进行这一手术的必要性。

19、肾髓质囊性病

肾髓质囊性病的诊断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肾髓质有囊肿、肾小管萎缩及间质纤维化等病理改变;

(2)贫血、多尿及肾功能衰竭等临床表现;

(3)诊断须由肾组织活检确定。

20、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21、肌营养不良症

由专科医师确认的诊断为Duchenne,Becker,或LimbGirdle肌营养不良症(所有其他类型的肌营养不良症均不在保障范围内),已进行了至少90天的治疗,并提供肌肉活检和血CPK检测证实。

该疾病须导致会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四项或四项以上,或者导致会员永久性的卧床,没有外部帮助无法起床。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L;②网织红细胞<1%;③血小板绝对值≤20×/L。

23、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

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24、严重多发性硬化

多发性硬化为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脱髓鞘病变,病变有时累及灰质。

多发性硬化必须明确诊断并由核磁共振(MRI)等影像学检验证实,而且已经造成永久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夸克会员持续天无法独立完成下列基本日常生活活动:

(1)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

(2)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25、系统性红斑狼疮——III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是指由于病理性自身抗体和免疫复合物的沉积破坏了血管和细胞而导致的多系统损害的一种自体免疫性疾病。

本计划所指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仅限于累及肾脏(经肾脏病理检查或临床确诊,并符合下列世界卫生组织(WHO)诊断标准定义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的系统性红斑狼疮。

其他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等其他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Ⅱ型(系膜病变型)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蛋白尿,尿沉渣改变;

Ⅳ型(弥漫增生型)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Ⅴ型(膜型)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26、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该类疾病是指异常增生的绒毛组织浸润性生长侵入子宫肌层或转移至其他器官或组织的葡萄胎,并已经进行化疗或手术治疗的。

27、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重症肌无力是一种神经肌肉接头传递障碍所致的疾病,表现为局部或全身骨骼肌(特别是眼外肌)极易疲劳。

疾病可以累及呼吸肌、上肢或下肢的近端肌群或全身肌肉,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药物治疗和胸腺切除治疗一年以上仍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28、坏死性筋膜炎

坏死性筋膜炎是一种由细菌侵入皮下组织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坏死性软组织感染,可伴有毒血症、败血症、中毒性休克、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及多器官衰竭。其诊断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细菌培养和临床表现符合坏死性筋膜炎诊断标准;

(2)病情迅速恶化,有脓毒血症表现;

(3)受感染肢体被截肢(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

29、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指慢性反复发作的胰腺炎症导致胰腺的广泛纤维化、坏死、弥漫性钙化及假性囊肿形成,造成胰腺功能障碍出现严重糖尿病和营养不良。

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CT显示胰腺广泛钙化或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显示胰管扭曲、扩张和狭窄;

(2)接受胰岛素替代治疗和酶替代治疗天以上。

酒精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胰腺炎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30、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夸克会员因输血而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必须满足以下全部条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复效日之后,夸克会员因输血而感染HIV;

(2)提供输血医院出具该项输血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

(3)受感染的夸克会员不是血友病患者。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HIV感染不在本规则保障范围内。夸克互助基金必须拥有获得使用夸克会员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31、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本计划所保障的溃疡性结肠炎是指伴有致命性电解质紊乱的急性暴发性溃疡性结肠炎,病变累及全结肠,表现为严重的血便和系统性症状体征,已经造成瘘管并伴有肠梗阻或肠穿孔,治疗通常采取全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

溃疡性结肠炎必须根据组织病理学特点诊断,并且夸克会员已经接受了结肠切除和回肠造瘘术。

32、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PSP)又称Steele-Rchardson—Olszewski综合征,是一种少见的神经系统变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锥体外系肌僵直、步态共济失调和轻度痴呆为主要临床特征。

PSP医院的神经内科专科医生确诊,并且夸克会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33、特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衰竭

指自身免疫性肾上腺炎(既往称:特发性肾上腺皮质萎缩)导致肾上腺萎缩和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必须满足所有以下条件:

一、必须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符合所有以下诊断标准:(1)血浆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水平测定,pg/ml;(2)血浆肾素活性、血管紧张素II和醛固酮测定,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3)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刺激试验显示为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二、已经采用皮质类固醇替代治疗天以上。

肾上腺结核、HIV感染或艾滋病、感染、肿瘤所致的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34、埃博拉病毒感染

受埃博拉病毒感染导致出血性发热。埃博拉病必须经传染病专家确诊,且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实验室检查证实埃博拉病毒的存在。

(2)从症状出现30天后有出血性并发症。

35、严重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为一种特发型淤胆性疾病,特点为肝内及肝外胆道系统胆管壁增厚和管腔狭窄。

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1)诊断由逆行胰胆管造影(ERCP)或经皮胆管造影(PTC)确认;

(2)持续性黄疸超过30天,伴碱性磷酸酶(ALP)显著升高,血清ALPU/L;

(3)出现继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和门静脉高压。

因肿瘤或胆管损伤等继发性的硬化性胆管炎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36、严重弥漫性系统性硬皮病

一种系统性胶原血管病引起进行性的皮肤/血管和内脏器官的弥漫性纤维化。

本病症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由活检和血清学证据支持并且疾病已经影响到心脏、肺或肾脏等内脏器官并且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肺纤维化,已经出现肺动脉高压、肺心病;

(2)心脏损害,心脏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IV级;

(3)肾脏:肾脏损害,已经出现肾功能衰竭。

下列疾病不在本计划保障范围内:

(1)局限硬皮病;(2)嗜酸细胞筋膜炎;(3)CREST综合征。

37、丝虫病所致象皮病

指因丝虫感染导致淋巴阻塞性出现严重淋巴水肿,达到国际淋巴学会淋巴肿分期第III期,临床表现为肢体象皮肿,患肢较键肢增粗30%以上,日常生活不能自理。

此病症须经专科医生根据临床表现和微丝蚴的化验结果确诊。

38、严重脊髓灰质炎

脊髓灰质炎是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

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且需提供脊髓灰质炎病毒检查的证据(如粪便或脑脊液检查,血液中抗体检查)。

本计划仅对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夸克会员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况予以理赔。

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未导致前述肢体瘫痪者及其它原因导致的瘫痪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39、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包围肢体或躯干的浅筋膜和/或深筋膜受到溶血性链球菌的感染,病情在短时间内急剧恶化,必须立刻进行手术及清创术。

最后的诊断必须由微生物或病理学专家进行相关检查后证实。

40、严重心肌炎

指夸克会员因严重心肌炎性病变导致心功能损害造成持续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

必须满足所有以下条件:

(1)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心功能IV级,或左室射血分数低于30%;

(2)持续不间断天以上;

(3)夸克会员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41、斯蒂尔病

斯蒂尔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因该病引致广泛性关节破坏,以致需要进行髋及膝关节置换;

(2)由风湿病专科医生确定诊断。

42、严重瑞氏综合症(Reye综合征,也称赖氏综合征、雷氏综合征)

瑞氏综合征是线粒体功能障碍性疾病。导致脂肪代谢障碍,引起短链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脑水肿。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反复呕吐、惊厥及意识障碍等等。肝脏活检是确诊的重要手段。

瑞医院的儿科专科医生确诊,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有脑水肿和颅内压升高的脑脊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证据;

(2)血氨超过正常值的3倍;

(3)临床出现昏迷,病程至少达到疾病分期第3期。

43、持续植物人状态

指由于严重颅脑外伤、严重脑炎或者某种神经毒素造成大脑或脑干严重损害,并导致意识丧失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丧失,仅残存植物神经功能的疾病状态,且植物人状态持续30天以上。

由于酗酒或滥用药物所致的植物人状态除外。

44、嗜铬细胞瘤

指肾上腺或嗜铬外组织出现神经内分泌肿瘤,并分泌过多的儿茶酚胺类,需要确实进行了手术以切除肿瘤。

嗜铬细胞瘤的诊断必须由内分泌专科医生确定。

45、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

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是指急性胰腺炎伴有脏器功能障碍。

夸克会员所患的Ⅱ级重症急性胰腺炎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按APACHEⅡ评分达到8分或8分以上和Balthazar分级系统达到Ⅱ级或Ⅱ级以上,并且接受了外科剖腹手术治疗,以进行坏死组织清除、坏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酗酒或饮酒过量所致的急性坏死性胰腺炎以及腹腔镜手术不在本计划保障范围内。

46、克-雅氏病(CJD、人类疯牛病)

CJD是一种传染性海绵状脑病,临床表现为快速进行性痴呆、肌阵挛和特征性脑电图变化。

医院的专科医生根据WHO诊断标准明确诊断,并且夸克会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CJD疑似病例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47、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夸克会员在其常规职业工作过程中遭遇外伤,或职业需要处理血液或其它体液时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

必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感染必须是在夸克会员正在从事其职业工作中发生,该职业必须属于下列限定职业范围内的职业;

(2)血清转化必须出现在事故发生后的6个月以内;

(3)必须提供夸克会员在所报事故发生后的5天以内进行的检查报告,该报告必须显示夸克会员血液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阴性和/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阴性;

(4)必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2个月内证实夸克会员体内存在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

限定职业:医生和牙科医生、护士、医院化验室工作人员、医院护工、医生助理和牙医助理、救护车工作人员、助产士、消防队员、警察、狱警。

48、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自身免疫性肝炎是一种原因不明的慢性肝脏的坏死性炎性疾病,机体免疫机制被破坏,产生针对肝脏自身抗原的抗体导致自身免疫反应,从而破坏肝细胞造成肝脏炎症坏死,进而发展为肝硬化。

必须满足所有以下条件:

(1)高γ球蛋白血症;

(2)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体,如ANA(抗核抗体)、SMA(抗平滑肌抗体)、抗LKM1抗体或抗-SLA/LP抗体;

(3)肝脏活检证实免疫性肝炎;

(4)临床已经出现腹水、食道静脉曲张和脾肿大等肝硬化表现。

49、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不可逆性的严重痴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

夸克会员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并且由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

神经官能症、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脑损害不在保障范围内。

50、主动脉夹层瘤

指主动脉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的破坏后,高速、高压的主动脉血流将其内膜撕裂,以致主动脉腔内的血流通过主动脉内膜的破裂口进入主动脉内壁而形成血肿。

会员需通过电脑断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磁共振血管检验法(MRA)或血管扫描等检查,并须经专科医生确诊。

释义

1、肢体机能完全丧失会员需通过电脑断层扫描(CT)、磁共振扫描(MRI)、磁共振血管检验法(MRA)或血管扫描等检查,并须经专科医生确诊。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是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是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3、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4、永久不可逆永久不可逆是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5、三大关节上肢三大关节是指肩、肘、腕关节,下肢三大关节是指髋、膝、踝关节。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HIV。艾滋病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英文缩写为AIDS。在人体血液或其它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7、遗传性疾病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8、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指会员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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