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于年9月6日起开始申领,南海户籍幼儿每年可领元,其他区户籍幼儿可领元,具体申领条件和流程如下,各位家长别错过啦!
补助对象
★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1.有佛山市户籍;
2.在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在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
3.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就读。
补贴标准
1.南海户籍幼儿补助元/人·年。
2.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补贴元/人·年。
☆其中:
?在南海区内幼儿园或在佛山市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我区、镇(街道)财政发放元;
?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我区、镇(街道)财政发放元,另外由幼儿就读的幼儿园所在区财政发放元。
申领程序
请各位家长
务必看清楚申领程序
办理时间:
年9月6日-9月22日
共12个工作日
节假日除外
重要提示:学前补助系统将于年9月22日17:30准时关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该补助。请家长合理安排时间,在办理期内完成以下申领程序。
(一)南海区户籍幼儿的申领程序如下:
第一步:领取申请表格《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登记表》(附件2)(家长可在就读幼儿园领取或点击文章最下方 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在我区幼儿园就读幼儿申领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的程序如下:
1.登记(9月6日至22日)
(1)幼儿家长在幼儿园登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是《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附件1);二是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由补助对象监护人签名确认,粘贴在《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登记表》后),如是首次申领学前教育补助,幼儿监护人还需向负责登记工作的人员提交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原件核查;三是幼儿园所在镇(街道)指定银行存折的首页或储蓄卡的复印件。
(2)幼儿园负责人现场核对户口本的首页和幼儿本人页的原件与复印件,确认无误后,把户口本的原件交回家长。户口本的复印件由幼儿园收取,在复印件右上角写上“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后保存。
(3)幼儿园负责人把符合申报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的幼儿名单录入“学前教育补助信息系统”,打印回执给家长。
注意事项
★在大沥、里水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提交的是农业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
★在桂城、九江、西樵、丹灶、狮山的社区(村)或幼儿园申报补助的幼儿,提交的是南海农商银行的存折或储蓄卡。
▼下载补助表格
重要提示:
1、南海区户籍请打印附件2;
2、禅城、三水、高明、顺德区户籍请打印附件1;
3、PDF文件推荐使用WPS办公软件打印;
4、填写好后于9月6日(下周一)放孩子书包交回幼儿园盖章!
下载地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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