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需同时符合三个条件
一有佛山市户籍;二在年9月1日前年满3周岁(即年9月1日前出生,不含9月1日);三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幼儿园就读。
(二)补贴标准
1.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补贴元/人/年。
2.南海户籍幼儿补助元/人/年。其中在南海区内幼儿园或在佛山市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我区、镇(街道)财政发放元;在佛山市内、南海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由我区、镇(街道)财政发放元,另外由幼儿就读的幼儿园所在区财政发放元。
二、申领程序
统一登记时间(9月6日至22日,8:30-12:00;2:30-5:30.周末除外)
南海区户籍幼儿到户籍所在社区申领;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幼儿在幼儿园登记。
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是《佛山市学前教育补贴申请表》(禅城、三水、高明、顺德户籍填写)/《南海区学前教育补助申请表》(南海区户籍填写);注:表格先由幼儿园盖章再交社区。
二是户口本首页和幼儿页的复印件(复印件需由补助对象监护人签名确认);
三是南海农商银行的存折首页或储蓄卡的复印件。(必须注明开户人姓名)
罗湖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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