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公告(第十一号)》“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和“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及“按照招聘市县分别以‘附表方式’公布‘参加后续面试’的预录人员名单”等规定,结合昌江县上报的“参加后续面试”的预录人员名单,现继续发布《海南省年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招聘预录人员名单(学前教育教师招聘第十一号公告之参加昌江县岗位后续面试预录人员名单)》。
公告时间7天。公告期间,对本次公布的预录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年9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海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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